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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A5/我→崔→麦】失恋轮回1427次

  失恋轮回1427

  我崔向的麦崔

  第一人称视角

  主人公是男性因为我想♂老崔

  我≠作者,但是他确实是我一部分欲望的化身

  

  



  

  我想见他,在这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想见他。

  

  即使他杀了我,即使他不认识我,即使他不爱我。

  

  我想见他,想在月光下吻他饱经风霜的脸颊,在日出时触碰他左臂的纹身,在我死亡前告诉他我心中对他到底有多爱——强大而又疯狂的心上人啊,我想匍匐在你的脚下,做一粒渺小的沙,做一块碍事的石,我想存在于你的身边。最好能够靠近你,感受你手上黑色武器穿过我那颗除了爱你没有半分用途的心。

  

  我在你的咆哮声中倒地,力量和知觉都被剥夺。我的爱,死在你的手里再幸福不过了。

  

  

  只是我还惦记着那份月光。

  

  只是我还惦记着你。

  

  

  在周一打开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总是没什么大问题的。一日之计在于晨,我喜欢每一个周一的早晨。周一是一个开始,在我的心情还没有被后几天的工作和被拒绝的失败挫伤之前,周一的早上就和心爱之人的微笑一样让人喜悦。我不讨厌工作,工作让我能够养活我自己和我喜欢的人。我只是讨厌失败,也讨厌无聊的现实生活,就像我讨厌我周三固定见面的顾客。

  

  ——不过今天和所有的周一都不一样。

  

  我等下打算和喜欢的人表白。我知道,他心里有我,而我满心满眼都是他,我喜欢他,他喜欢我,这不正好是恋爱的春天吗?

 

  我喷了他一直说好的香水,穿着我最贵的一套西装,戴着攒了很多钱买的万宝龙表,把自己打扮的像只开屏的花孔雀开心地去赴约。

  

  约定的地点离我家不远,所以我打算走路过去。啊,这一切多么美妙,我正一步一步接近我的心上人,所有的路上都开满了红色的花朵,阳光作为点缀,正好打在我的目的地上,行人都微笑着为我让道,彩虹也出来了,小鸟唱起动听的歌——这就是童话世界吧。

  

  然而有黑色的影子阻碍了我的前行,我深吸了口气,看见眼前一片虚假色彩。我的眼前失去方向,身体也失去支撑的力气重重地倒在地上。我的胸上开了个大窟窿,心脏立在面前,持着冰冷的玫瑰,地上堆满了独角兽玩偶。我试着出声,想问发生了什么,嘴却被紧紧缝上,手脚都用绳子捆着。我想要抬头,发现黑影不知什么时候蹲在我的身边,一边嘟嚷着什么一边把奇怪的东西从嘴角塞到我口里让我吞了下去。当我下意识的咽下去后,黑影解开了捆住我的绳子,一把把我拉起后缩小身形缠绕在我的眼镜上堵住我的视野。



  “来,这个能力现在是你的了,努力表演吧,挣扎吧,抱着恐惧着生存憎恨着死亡这样美丽又脆弱的感情为我带来表演吧。”影子吵闹地说。这黑色的影子像梦魇般缠绕在我眼镜的上,前方的路是黑的,在拥有明媚太阳的白天,我看不见脚下的砖。

  

  真奇怪,明明ta只在眼镜上打转,我却像是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渊里般什么也看不见。我想,也许影子缠绕住的不是我的眼睛,而是从视觉神经到眼球,都被影子包裹住了。  

  

  “表演的好不会有奖励,但是表演的不好会有惩罚。如果能够让我满足的话,额外答应你一个条件也不错。”影子没有表情,或者说我看不清影子的表情,但我从它的语气中听到它对无穷的乐趣的渴望和少许的……嫉妒?

  

  真奇怪,为什么会是嫉妒?正当我想问它的时候,它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对的事情,冷哼一声便把我打回现实。

  

  “啧。”我扣着喉咙就要把东西吐出来,正当我在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从那奇妙的幻觉体验中醒来了。

  

  我踩在彩虹上,抬手看了看腕表,还有些时间。我不知道刚刚的是幻觉还是些什么,我听说迷幻剂有很大的至幻作用,但是那究竟是不是迷幻剂的作用什么的我也不清楚了。我看着地上的呕吐物皱了皱眉,应该没事的……吧?而且我应该已经把东西吐出来了。

  

  那么——!

  

  向着彩虹的尽头走去吧,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

  

  我一定会幸福的。

  

  我倒在地上,一边思念着我的爱再一次陷入沉睡。

    

  我再次打开窗户,今天要去和喜欢的人表白。

  

  像是鼻子完全闻不到味道一样往死里喷香水,香水浓郁的像是要遮掩什么东西一样,因为过量,变成了奇怪让人敬而远之的味道,我却万分满意的点着头。忘记色彩搭配只知道价格贵贱,穿在身上显得十分可笑的衣服。被光一照就能刺瞎人眼的铮亮的金色手表和胸针,用自己的语言大声的告诉别人请来抢我的袖口和耳钉。我看着镜子中自己的穿着满意的点了点头,完全挑不出错误的完美搭配,这次一定可以和他在一起!

  

  砰——

  

  哪里又传来了枪声?我若有所思地看着天空离我越来越远,逐渐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权。

  

  这枪声听起来近极了,不长眼的枪口也许会对上他,我难以想象着他被枪击毙慢慢倒下的场景——听起来就让躺在血泊之中的我心疼地吸了口气。我从这充斥着火药和血的空气里面感觉到了心上人的气息。他会不会有事呢……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整个世界都应该给他陪葬。话说回来今天怎么这么冷啊,我现在又困又累,让我睡一下下,一下下就好。

 

  我推开窗子,今天要去告诉心爱的人我爱他。

  

  天气真好啊,我试图直视没有一丝遮掩的太阳,我最喜欢太阳了,只要是晴天我就浑身有劲。

  

  但是为什么连直视太阳都做不到呢?我真是太没用了,为什么这样没用的我还存活在这个世界上,明明连喜欢的东西和人都无法去靠近,像这样远远的在一边偷看一点也不够。

  

  于是我杀死了无用的我的内心,抹去了懦弱的我的灵魂,用斧头把做不到的我和笨拙的我全部拦腰砍断。澄澈的水从尸体中涌出来,在被我触碰的那一刻全部变成红色的血液,在裤脚留下丑陋的花。

  

  现在,只剩下能够做到的,足够强大的我了。

  

  但过去的影子却依然一直缠绕着我,即便我不停的向前奔跑向前逃离,灰暗的世界还是变成了蜗牛的壳压在我的背上,把我压垮了。支撑着我继续逃避的是我心爱的人。我把他的名字反复推敲咀嚼,吞下去又吐出来,把名字用杀死了的自己的这具空洞躯壳编织成散发着奇妙味道的褐色绳子,捆在脖子上每念一遍都是在缩紧绳索,就这样慢慢绞紧脖子,感受肺里空气的减少和心爱的人给予的疼痛。

  

  可是我好想真正的触碰到他,而不仅仅是经由他的手来剥夺掉我生存的权利。

  

  我好想再次见到他啊。我想要和他说说话,说我喜欢你,想要抱抱他,感受他的体温,想要和他牵手,十指相扣,就像恋人那样。不,就是恋人,我要成为他的恋人。

  

  心上有一个口子,缺了什么,让我痛的快要死去了,代替血液的甜甜的晶莹剔透的东西流出来,把心上的伤口暂时黏在了一起,虽然不会再流血,但是牵扯到还是会痛。

  

  好痛啊——我忍着痛思念着他,想着心上的伤口。

  

  为什么这么痛呢?我把手按在胸腔左侧,想要知道为什么心这么痛,也想要知道为什么我又一次站在这里。也许没有人相信,但是这已经是我第七十二次站在这里了。

  

  死亡怎么想来都是一个很难熬的事情。我的心中总是堆着满满当当的爱着他的独角兽糖果,每一次他用枪口对准我的时候,水晶独角兽被心脏跳动产生的热度融化成炽热甜蜜的糖浆。被一枪打穿心脏然后和血液混在一起往被子弹打碎的四肢和伤口处流去。甜蜜炽热的液体既治愈了我的痛苦,又把我的血管烫出大大小小的孔。每一个神经末梢都被烫伤变成灰烬,甜蜜的糖浆便从身体里溢满出来了。

  

  他能否感觉到我的爱意呢?我有些苦涩的猜想,身体好痛,而且全身都好冷。我咳出了一些血,想着这是他给予的创伤,便感觉这痛苦中都被黑色枪口闪着的漂亮的光给净化了。连着我令人作呕的肮脏基因和罪恶的伤疤都给净化,只剩下深爱着他的不洁的我的灵魂。

  

  我爱他像太阳一样强大的力量,我也爱他的脆弱,在每一次调查中都为他痛苦的经历而心碎。并且被这些太过相似的苦难所证明的我俩绝对是天作之合。

  

  我比任何人都更加适合他那可爱的俏皮的疯狂。他那不安定的灵魂所有小毛病都正好与我的爱好契合,我能包容他的全部,也能让他开心。他当然爱我啦。

  

  对啦,我适合他,我爱他,深爱着他,所以他也会爱我。书上都是这么写的。我想着书上的话,灵魂从身体里钻出来,朝着太阳所在的外太空游去,在离地面一万五千米的时候又被那个我熟悉的,扭曲的黑色的大手无数次给拽下来,重新回到我空洞的身躯中。

  

  我又在倒地上压死了一些蚂蚁了。

  这是我第七十二次死在他的枪口下。

  也是我第二十三次看到他失落沮丧遗憾的表情。

  

  说实话,虽然死亡很痛,但是看到他失落沮丧的那一刻,死亡也变得甜美起来。

  

  能让他露出这么软弱的表情,不论是什么理由我都觉得很好。虽然我爱他,想要让他永远无忧无虑地在我的身旁对我笑着,但是内心还是有一个小人举着牌子站在黑暗里一言不发,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欲望。想要让他痛苦,受伤,备受折磨。折断他不乖巧的手臂,锯下他强有力的腿,戳瞎他到处乱看的眼睛,吃掉他说出不讨人喜欢话语的舌头,再在他不那么柔软的腹部纹上我的名字。把他关在被好好装点的地下室,摧毁他的内心。每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会紧紧地抱住他,在他的全身印下粉色的吻。

  

  每一次这么想着,我都会为了深爱着他但得不到他的自己而哭泣。我是这么的想和他在一起,我是这么的爱他,我可以为他去做任何事包括死亡。

  

  为什么他不看向我,为什么他总爱触碰手臂上的那个墓碑,为什么他不对麦克生气,为什么——就因为他们是挚友?

  

  就因为他妈的挚友?

  

  那不是对待挚友的眼神,那也不是对待背叛者应该有的笑容,那更不是对待伤害了自己的人的动作和习惯。我讨厌麦克,我讨厌那个可以被他另眼相待的人,我讨厌麦克和他的家人。把崔佛视为天花病毒的妻子阿曼达,让麦克真正背叛崔佛的女儿崔西和儿子吉米,还有麦克喜欢的年轻人富兰克林还有帕翠莎弗洛伊德小罗罗纳德布莱德……我讨厌全部和他有关系的人。

  

  我讨厌他们,因为崔佛喜欢他们。因为他的态度,因为他的笑,他对他们的特殊态度。我嫉妒他们,我也想要在崔佛的心中有一个不一样的地位,我想和他牵着手一起走在沙滩海岸的路旁踢倒一颗仙人掌,一起去狩猎,帮他去抢劫银行,想要进入他的体内——无论用什么方式什么东西。

  

  我想占有他,我想占有崔佛菲利普,我想让他的内心都是我——

  

  我为可能永远无法得到的恋情而痛哭流涕。我想要他,我想占有他,我想让他为我而痛苦为我而笑为我辗转反侧为我去死。我想要杀死他,我恨着他一样的爱着他。我对他的爱已经与对他的恨一样的浓烈,如此的渴求,在全身用刀刻满了他的名字,也试着用一只笔芯在本子上写满他的名字或者其他的能让我得到他的邪门歪道我都尝试了。我不在乎他不爱我,只要他看着我,只看着我,在我身边就足够了——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牺牲再多也无所谓。

  

  可他几乎不看我一眼,或者看向我的时候充满了陌生和冷漠,就像小说里说的那样,就像走在一条河边一样走过我的身旁。我是石子,存在与否对你来说没有意义,我被你踩在脚下就像踩在河上。你的身躯压在我的身上,我被挤得更加小个了,阳光从你鞋底溜进来,刺的让我马上闭上了想要看见你的眼。我甚至不会存在于你的眼中,亲爱的,我是你脚底的石头。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啊……崔佛·菲利普,我爱你啊——为什么,为什么你这样看着我?

  

  我不介意你不爱我,但是你连一丝注意力都不会给我,就像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一样,就像我对你永远不值一提一样,就像你永远是那束疯狂的血红的月光一样。

  

  我的脸因为强烈的嫉妒和疯狂的爱意而扭曲,杀死自己留下的伤痕被情绪撑破,那些死去的弱小的黑暗的东西又回来了。他们占据了我的心,手牵着手笑着诅咒着嘲笑着我。影子说,没有人会喜欢我,影子又说,我得不到我想拥有的。

  

  而我已经无法注意到其他的光芒了,嫉妒渗入脑髓,爱和恨和嫉妒都混在一起,把水晶独角兽糖果全部染上丑陋的黑色。

  

  你的眼中看着的是谁——?是麦克迪圣塔吗,那个卑劣的叛徒吗?还是富兰克林·克林顿,那个愚蠢的小偷?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看我,看着我,看着我啊!!!!

  

  你为什么要为别人而停留,你左臂的纹身,你的伤痕都是为了他们,而不为我。

  

  我是如此的爱你,我只爱着你,我只有你啊……啊,看着我,在我身旁吧。神明啊,我祈求,不,我卑微的跪在您的脚边轻吻您的小脚趾来恳求您的仁慈。您是如此伟大的存在,我恳求您的光芒和力量照射到我这个弱小而又饱受爱情折磨的可怜人身上——

  

  ——让崔佛·菲利普爱上我吧。

  

  我曾这样恳求神明的仁慈。当然,没有一点用处。

  

  我想过杀掉他的方法,每一种都很详细,可是仍会为他的死感到难过,也许吃掉心爱的人是个好决定。他能和我融为一体,不过因为我会排泄,我不想,一点也不想失去他,所以这个选项就是不存在的。

  

  我现在能碰到他的方法只有死在他的怒吼之中。

  

  说起来搞笑,我原本迷恋着这样被他杀死的结局,但现在却因为嫉妒而想要从这没有爱意的世界中逃离了。

  

  我站在镜子前如往常一样整理自己的仪容准备赴死。我知道这个故事也许有其他的选项,比如我晚一会儿去找他,比如我明天去找他,比如……我不去找他。

  

  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不可以也不可能放弃去见他,但我可以改变这个结局——只要我找到了方法。

  

  我看着镜子中惨白的脸庞,手不自觉地按在我的倒影上,透过我的影子我看见了那些痛苦灰暗的漫长岁月。父母家人,同学老师,我想起那些丑陋的美好的脸庞,无数次厌恶自己的弱小。我一直都知道我为什么爱着崔佛菲利普,我爱慕他的强大,同样是痛苦,在我身上映下的影子是弱小,在他身上烙下的伤疤却是强大。

  

  我想要配的上他,于是杀死那见不到光的满是灰尘的过去,埋葬掉自己的一切。既然感觉到痛苦便把痛觉舍弃掉吧,只要剩下快乐和爱就好了,连带着阴暗的自己的存在一起抹去,只剩下一个纯洁的名字。

  

  崔佛菲利普,我的欲火,我的苦痛我的折磨我的深爱,这名字里蕴含着光,闭嘴默念他的名字就让足以让我在痛苦的深渊中吃下恰到好处的止痛药了。

  

  ——我起初是这么想的,想让他更加治愈我的疼痛,我的焦虑,我的不安。但在我跟踪崔佛的时候,我愈加了解他。

  

  他强大且脆弱,疯狂而理智,靠着自己对世界的厌恶和怒火活着,橙红的火焰似虚影般附在他的灵魂上。满身都是过往的伤痕,他不在意自己能不能走出过往的困境,因为他从不打算从痛苦中走出。崔佛其实是理智的,他知道自己不会得到一份漂亮的闪闪发光的爱,可他又因为不能被满足而对这个世界感到愤怒。他害怕失去,所以总是对别人凶神恶煞,但也有一些小小的天真,想要去相信一些不能相信的人。

  

  对,就是狗屎的麦克迪圣塔。

  

  我越是了解他我就越爱他。我喜欢疯狂而强大的人,我喜欢不稳定的炸药包,我喜欢崔佛菲利普。我爱他,连带着他吃人的陋习,不爱卫生的毛病和不能由自己控制的秃顶都喜欢。

  

  ——可我讨厌麦克迪圣塔。

  

  在我第三百五十七次倒下时,才不情不愿的在内心纠正他为麦克汤利。

  

  我继续走着通向死亡的路,次数变多后就熟悉起来了,已经可以做到每一个步骤都接近一模一样了。说起来不是曾经有一句话吗,叫做人不能两次迈入同一条河流,我手按在着失去视力的右眼想,我已经做到了吧。

  

  在我第七百九十五次倒下时,我真的不想再继续下去了,他每一次杀死我的时候都像是在思念着别人,我不存在他的眼中,我不停留在他的脑海里,我只是一个不知名的无关紧要的人,开了枪后就变成无关紧要的尸体。

  

  我讨厌无关紧要,我讨厌他想着别人,我……讨厌我自己,无关紧要让他想着别人。

  

  我站在镜子前,已经不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样子,只能看见一团污泥扭曲着站在这里,身上的衣服和我所穿的一模一样。我略微动了动,发现镜中的污泥也动了起来,有两道红痕从它眼窝的位置流了下来。我对这个污泥有了一些猜测,但不敢确认,就像懦弱的杀人犯畏惧着自己的罪恶一样。

  

  我知道,如果我想要崔佛用不一样的方法结束我这无能软弱的一生,必须要有些改变,比如改个时间,至少不能再像原来简单就被他杀死。

  

  执行力强是我的一个优点,我再次确认了一遍手中的计划书,在50次的实验后得出一个短暂的结论,不论怎么,除非我真正找到一个破解的方法,否则我一定会在3天内死去。虽然又体验了一些死法,但是没有感情的死法早就不得我心了。

  

  其实我有试着去找麦克迪圣塔,这个我嫉妒的人,但是很奇怪,第一天我没有找到这个人,第二天我才从他朋友招过的脱衣舞娘口中听说他其实被人绑架了。

  

  绑架。

  

  我细细品味这个词,这个词本来应该是苦涩的,辛辣的,带着咸涩的泪水的味道。但是一想到被绑架的人是谁,我便不这么想了。这分明是甜的,甜的像是追求一个不可能的人却意外被答应,甜的像是一个虚假的梦,甜的像是苦修者修成正果后的笑中带泪。啊,这词多么甜美,连我这个向来不爱甜味的人都败下阵来。绑架麦克迪圣塔,不对,是绑架麦克汤利,喜悦的泪水和感恩的叹息,毕竟我讨厌他。

  

  亦或是,恨之入骨。

  

  我嫉妒他啊。

  

  我是一个专业的跟踪狂,本来就了解跟踪对象的一举一动。所以当得知麦克被绑架后,崔佛这一系列奇怪的行为让我的内心倍感苦涩,且确认了我的猜想。

  

  为什么心爱的人不爱我这已经永远没有答案。爱是如此苦涩又甜蜜,是玻璃硬糖碎片,在我的血我的肉我的骨里闪光,随着细胞交换营养漫步我的全身,随时在流逝却又随时在产生。

  

  我时常在询问自己,爱是什么。爱是爱,也是恨;是靠近,是远离;是美食,是呕吐物;是褐色的眼睛,是透明的眼镜;是枪口爆裂出的红色子弹,是我心里的破碎独角兽玻璃糖。

  

  亲爱的崔佛菲利普先生,爱是我原谅你——不止一次的原谅你杀害我,是我幸福地被你毁掉。爱是我对麦克汤利的嫉妒,是我终于想要让你也像我一样,感受这份爱。

  

  于是我放弃之前那个让崔佛把我杀死的选择,转而想着怎么样才能实现我目前这个小梦想——让崔佛也拥有我这个,无限在自己死亡前后3天内轮回的能力。毕竟我可以被给予,那么也一定可以把这个能力给别人。

  

  虽然打心里却觉得不可能。

  

  接着我开始进行各种尝试,比如说告诉崔佛我在无限轮回,比如逃离洛圣都,再比如在被崔佛杀死之前自杀。

  

  死来死去的感觉糟糕透了,如果杀死我的人是我自己就更加糟糕。在我这么多次轮回中,我常因为厌倦了自己寻死的死法转而让老崔用枪爆掉我的头来减缓厌倦。在八百多次轮回中,我用着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生命总结着这让我活的想一个小丑的轮回的狗屎规律。

  

  每一次的轮回开头都是在周一的早上,地点则是我租的破旧房子靠窗的位置。

  

  然后周一必然会和崔佛相遇,可以选择不去接近但是必然会在周一因为什么事见到老崔,然后会因为他而死。大部分是卷入老崔的杀戮中,也有的是不小心被他的车撞死,另外还有被老崔招来的警察误杀,或者成为被老崔追着的小偷误杀的倒霉蛋这样的。最为扯淡的是因为老崔把柱子撞倒压死了人,而我就是被柱子压死的那个路人。

  

  我也有活到周三,前提是我完全不出门,这个完全不出门还得是我睡一天或者因为死亡带来的精神后遗症导致身体不适无法出门,总之就是一定要是因为身体的原因所以不能出去才能算数。当然,周三不论什么都有可能杀死我。

  

  目前为止,除我精神上的创伤,所有物理上的存在都会进行轮回。虽然我可以因此去放肆破坏所有来满足我长期以来压制在内心的,对世界上所有存在的事物的憎恨和施虐欲——对,我也憎恨着崔佛。

  

  我多想、我多想破坏掉这个世界。我对破坏掉这个世界都抱有强烈的欲望,这种欲望有的来自于对我自身的厌恶,我讨厌我自己,连带着我生存的地方也一并讨厌了,还有一部分欲望是源自我那苦涩的现实。父母眼中的憎恨和厌恶眼神,亲戚露出像看见活着的笑话的笑容,学校里同学们放肆地对我的所有物和我个人进行他们认为有趣的修改,陌生人边喘着粗气边触碰我的手。

  

  好讨厌啊,好难受啊,好恶心啊,我这么想着,在每一个无法呼吸的深夜里试图勒死自己,但是总是到最重要的关头就会松手。我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以后会有一个拥有和我一样经历的强大的人来保护我,我一定不会是一个人。

  

  我站在没有光的地方,抬头,凝视着悬崖上快要掉下来的崔佛。他是我的光,是在更加苦痛更加悲剧的泥泞里长出的扭曲的树。我本以为、我梦想着他会拯救我,我想要他成为拉我出这个深渊的人,他是我梦寐以求的强大的火焰。与肮脏弱小的我一样又不同,他是肮脏的强大的。

  

  啊,我的梦我的旧歌谣,我喜欢你、我爱你、我爱你,我恨你、我恨你但是我又爱你。恨和爱是一体的,就像你在我眼中闪闪发光而我在你眼中并不存在。这爱和我的嫉妒我的自卑我对你的憎恨——那种自卑到极致的对你的爱和憎恨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我想——杀了你,但是比杀了你更想的是让你也坠入深渊。

  

  一个让人麻木和疯狂的现象是除了我以为所有人都不会意识到他们在无限轮回。等等,也许其他人确实没有轮回,他们只有一次,只有我和老崔(我确定是老崔因为他是和我是变数)被轮回困住了。我知道我在轮回,所以我是可以自己选着是否发生改变的变数,老崔是固定的必然变数。

  

  而目前我遇到的一个奇妙困境是,我精神的压力导致我患上了色盲。

  

  因为我用自己的死亡做实验,在大量重复的数据中寻找那个让一切产生变化的值。死掉的次数太多,我的肉体虽然还维持着最初的样子,但是每一次死亡对我的精神带来的创伤还是不可避免的,死亡是痛苦的,即使轮回存在可痛觉却不能被抹除。子弹在胸口爆炸开来的声音,刀子穿过头颅时眼睛见到的光,手臂被踩断,软绵绵地垂在身侧。鲜血不断地从我体内流出,这么多次我好痛啊,这痛苦无法被抹消,我完全承受不了无限的身体与精神的折磨,所以我的视野崩溃了。 

    

  我视野所见的所有地方都是黑白的,准确的来说只有暗到吞噬所有光芒的黑色和亮到意图刺瞎人眼的白色。往日彩色的世界仿佛就像梦境一样并不存在。

  

  只有纯黑纯白的世界有多么片面和搞笑呢?就像孩子的简笔漫画一样让人看不懂,连成一片黑色原野的五官,黑色长条的柔顺瀑布上有白色光点点缀,然后是人形的黑影。地面也是黑的,天空却亮的吓人,我不用再为了不能直视太阳而痛苦了,因为现在我整个天空都不敢看。人形的黑影在街上游动,穿插着白色的光条,一切甚至有些像是恐怖片一样让我直冒冷汗。

  

  这黑白化还吞噬了我的记忆,在过去的岁月里一切都变得黑白,不过过去对我来说本来就是黑色的,连白色都没有。

  

  我开始以为色彩对我来说就是虚无,这个世界只会有吸收掉所有光芒的黑和发散出所有光芒的白,直到我又一次按捺不住对崔佛的思念去找他。

  

  黑白化是不是在九百二十三次死亡后发生的我也不确定了。回忆已被污染所以用回忆来确认自己是否异常也没有用,我把这些判断为是轮回所付出的代价,继续摸索后续。

  

  在九百九十八次死亡时,我突然很想很想崔佛。我每一次赴死平均都差不多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我取整数部分那就算是一次一天。这么算下来我差不多在轮回里轮回了三年,在后面这一年里都只是短短续续的见到他,完全比不上前两年每天都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老实说,我现在对死亡轮回的态度终于从想要逃离变成麻木的适应,就算有想要把这个能力给老崔这个半真实的目标像刺激驴子用的胡萝卜一样挂在头上,该怎么做我也只有一丝头绪——演出让影子满意的剧。但是具体要怎么弄我还是不懂 。

  

  先不管那些,崔佛要紧!

  

  我低着头,慢吞吞蹭到老崔所在的地方,熟练的找了个有草丛的墙角趴好。在确认好防弹衣和头盔是否穿戴整齐,还有烟雾弹闪光弹手枪是否都带着并且弹药充足,拿出小型单筒望远镜,从草丛和房子的缝隙里伸出去,看看心上人是不是又更加迷人了。也许崔佛不是黑白的呢,我这么想着,向他看了过去。

  

  他既不是黑色的影子也不是白到吓人的光,他是温润的彩色,像油画一样闪着朦胧的光。他站在那,就像维纳斯站在贝壳中央一样,像一颗圆润珍珠,让我想要捧在手心亲吻。他的光芒让他的周围也染上颜色。

  

  这颜色如此来之不易,我看到的那一瞬间就站了起来,吸引了所有的火力。  

  

  之后理所当然的暴露了自己的位置被杀死。头盔和防弹衣?一堆人的子弹可不是这么点防护就能解决的问题啊。

  

  我又在老地方醒来,与上一次的磨蹭和一开始的仔细装扮不同,我一睁眼便往崔佛那跑。我要确认一下情报。

  

  我见到了熟悉的脸庞,是的,我认出崔佛了,与其说是认出,更不如说是崔佛附近的世界都变成彩色的了。像是霓虹灯一样斑斓的彩色,无时无刻都像在发光,对我这个在黑白中生活了很久的人来说真的过于刺激。但是有色彩总比没有色彩好——即是这个世界在霓虹色下看起来更加疯狂了。



  在这群魔乱舞版世界的出现路人也很奇怪,千奇百怪的颜色在他们身体上游走,衣服头发手臂背包乃至于手机,都有游动的色彩。他们往往穿着很极端的衣服,我把他们分为极端保守或者极端暴露,大部分衣服的色彩又和他们穿的风格相反,保守派的颜色是更加代表色欲的颜色,例如橙色粉丝紫色,暴露派则是更加代表机械框架和冷漠感的蓝色绿色褐色。

  

  我饶有兴趣地观察这些人,他们的脸我依然看不清,不过和我那边不一样的是这边路人的脸上都长着外形如同缩小了的霸王花一样的花。花朵的颜色没有固定,色彩在脸上游走并且代替五官来表达感情,红色常常伴随着争吵的声音,粉色则伴随着甜言蜜语等等。这些脸上的花瓣会动,而且花还能开闭合和转到——就像风车一样——虽然闭合的时候都是尸体了不过我在观察中发现这边没有黑色和白色,还没有灰色。 

  

  我猜想这也许是因为我的世界只有黑白色,崔佛的世界里的黑白色被我夺走了——或者说我的世界里除了黑白以外的颜色都被夺走了,哪种猜想更靠谱我并不知道。

  

  我对崔佛的狂热此刻不仅局限于我对他感觉像是不同选择下大部分背景一致的爱慕对象了,还带有黑白色盲患者终于触碰到彩色世界的感动与想要占有。崔佛是我的一个疯狂的太阳,是枯燥乏味生活的唯一光亮 是黑白视界中仅存的正常色彩。他是我完美的最珍贵的一颗糖果,我想要用舌尖在他的身躯上画下爱痕,想要让他融化在我的口腔内又有些舍不得,我想——我想吃了他。

  

  眼泪如同不值钱一样在我脸上刻下划痕,我的脸上本来就脏兮兮的,被眼泪混在一起更是变成一团不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长期的轮回让我对于死亡的触觉敏感降到最低,而实验让我对自己的服装不做任何改动,反正怎么穿都行。我甚至试过全裸,当然被报警了,然后被追逃犯的警察连带击毙。现在的我看起来就像是一团狗屎,也许比狗屎更加糟糕,拜着该死的轮回所赐,我的穿着都被便利店收银大叔认为我只是一个看起来还可以的活僵尸。

  

  所以这样的我,第一次在和崔佛的照面中活了下来。

  

  可能我表现的太神经质,蹲坐在自己的呕吐物(我现在看到崔佛就会吐,咳),穿着棕色的连帽衫和重型防弹衣还拿着个望远镜,边吐边哭边试图勒死自己。

  

  操,真的很变态。

  

  不过我活了下来,这是一千次和他的相遇中唯一一次活下来的经历了。说实话,我真的要以为他爱我了。

  

  这真的好甜蜜,他没有杀我,我在这一次没有死——虽然随时可能在下一秒死去。

  

  我往独角兽俱乐部的后巷走去,那边有个我惯用的位置,我洗了个垃圾桶还铺好了报纸专门放在可以他经常带着的一个窗台后,前面在垃圾桶上钻了个洞好看他。我活动了身体就钻了进去,然后把伪装用的垃圾盖在头上。为了不让崔佛去翻我在这个垃圾桶,我会特意在里面放一些他不爱的东西比如小丑玩偶或者带着小丑特色的东西(当然每次都得换以防万一),还有伪装成用过的套子,发臭的袜子和内裤还有腐烂中的吃剩的水果,撕成碎片的熟女照片或者和弗洛伊德长得有些相似的男性照片,被臭水泡过的饼干和粘土还有泥水制作的粪便·伪等等。

  

  我抱着他也许会翻到我的刺激猜想制作垃圾桶掩饰物,在那短暂的五个月里我只能每周去看他一次,每次都像是再也没有下次一样美好。我想着轮回前自己的心情,难得地带有正面且开心的记忆在垃圾桶里睡了过去,就这么度过了第一个和崔佛照面但没有死的三分之一个轮回。

  

  第二天我是被常住在那的流浪汉吵醒,他们对我的不请自来感到愤怒和排斥,我看着这些黑白扭曲的影子,从垃圾桶里钻了出来。在他们打算让我用钱解决的时候干脆的点头答应,结果刚从内裤里把钱包拿出来遍被人抢走。

  

  ——然后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出现了。崔佛就像英雄一样从天而降,把我的钱包抢了回来然后赶走了那群流浪汉。

  

  这让我的眼泪又停不下来了,这奇怪的表现让崔佛认出了我就是昨天那个奇怪的人。

  

  “嘿,”他皱着眉,奇怪地看着我,“我长的很可怕吗?”

  

  “啊……”我想要辩解,一开口眼泪就流入了一天没有喝水的干瘪喉咙,呛的我止咳嗽,只能试图用手势来表现我对崔佛的感谢——其他的感情不能表现出来,否则我现在就会死,难得和他见一次我才不要。

  

  “喔,喔,喔,”他直起腰往后退了两步,“看来我还帮助了一个残障人士,挺好的,嗯。”他纠结地抬起一边的眉毛,艰难地从裤兜里抠出一张脏兮兮的手帕递到我的面前,“这是上次那个,叫做……额,我记不住名字的女性留在我这的,用这个擦擦吧。”

  

  毒药和蜜糖被我打翻在心里。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手帕——当然有不小心碰到手指——简单的擦拭了一下眼泪就仔细叠好放在手心稍微干净的地方递回去,同时回了个谢谢的嘴型(不能暴露自己没事)。

  

  “哇哦,哦,你可以留着这个手帕。”他有些惊讶的砸吧了下嘴,“反正不是我的不过我们不要在意这个事。”他走近了些,“不过,嘿,Amigo,你还挺有礼貌的,嗯—哼,至少比我认识的某个,”他用舌头舔了舔嘴唇的死皮,“某个狗娘养的、啧,我那死了的朋友还要有礼貌。”

  

  “I like you.”崔佛下了定论,他又靠近了些,拍了拍我的肩膀,“没事的,反正这个狗屎世界不会更糟了。”他伸了个懒腰就朝我摆摆手离开了桥洞,而我一直站在远地看着他直到他离开。

  

  在他的身影消失在我眼前的时候,桥洞里响起一声被拉的太长的哀嚎。

  

  啊——————

  

  我爱着你,我深深的爱着你啊。

  

  在我“不小心”碰到崔佛的时候就感受到了。

  

  以肌肤触碰到的那个点为圆心,爱意变成一个巨大的无形扩散开来,把我笼罩在里面。他的话语是珍珠和宝石打造的精妙锁链,和爱意构成的无形的球体一同将我囚禁。我知道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再爱上,或者说像这样爱上其他人了。崔佛是为我而生的吧?他的语调和眉毛皱起的弧度如此让我着迷,疤痕是成熟和性感的标志,在挑眉的时候就用爱情子弹将我击杀,赤裸的上半身充满了力量在哪里都闪闪发光,每一次不经意间的扫过都会在脑海里烙下印子,纹身也充满了崔佛菲利普的特有色彩危险万分,他的存在就是让我喉咙发痒下半身起立的存在。

  

  但是我看见了左臂的纹身。

  

  在谈话中也是。

  

  我站在轮回的那个窗台旁,把头埋在手帕中贪婪的吸取崔佛身上的气息。在我看来,脱衣舞娘也好娼妓也好弗洛伊德也好帕翠莎也好都没有问题,他们没有在崔佛身上留下痕迹,或者说这个痕迹不会让我嫉妒。他们的存在像是让崔佛变得更加美味的调料,我虽然还是讨厌他们但也勉强能够接受,他们不会让崔佛做出改变。

  

  麦克汤利不行,他让崔佛完全的为他让步了。

  

  明明是难得的见面,但我却小家子气的只注意麦克狗屎汤利的存在。为什么,为什么崔佛连和我这种垃圾谈话都会提到他,为什么背叛你的人会得到原谅?

  

  崔佛菲利普最讨厌背叛了不是吗。

  

  真是让我作呕。

  

  我熟练的用飞镖插中墙上支离破碎的麦克照片,这是为数不多能让我快乐的行为,在对社会无害的规则下,这个行为没有任何危害是个好东西。在准确的戳中唇部后,把插另一面墙上的刀拔出来,往麦克的脸上划直到把照片完全损坏就随意地扯下来扔到垃圾桶去。

  

  现在是第二天晚上,很快就是第三天了。

  

  我有些手足无措,我很少活到这么久,或者说,只有五次。我是误打误撞的活到第三天,毕竟我死亡的可能性会随着我存活的时间变大,当我在第三天时,打个喷嚏都可能杀死我。

  

  太阳赶走了夜晚,月亮坚强地在天边停留了会又灰溜溜地逃走了,我站在窗边,感受着难得的第三天的空气。

 

   现在是第一千次轮回,我活到了第三天,而且,我有一种预感,我将会在这次轮回触碰到结束这个该死的游戏的规则。

  

  洛圣都下起了雨,我最讨厌雨滴了,或者说我讨厌潮湿,因为潮湿时家里会变得很冷,而我小时候的家庭并没有那么富裕能在火柴很难被点起的情况下支付暖气的费用。

  

  我隔着薄薄的玻璃,不停地想着爱着的人的脸庞。我想见他,雨天毫无意义带来了思念,这黑白分明的环境更加让我想要牵着他的手,坐在火炉旁喝上一杯暖暖的热巧克力。我想要的不多,就是和他在一起,占有他,轻吻他,触碰他,进入他。我放肆地幻想着和他在一起后可能会做的事,在看到窗外的那一刻又从美丽的幻想泡泡中堕入现实的苦水里。

  

  没有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是无重力的真空宇宙,没有一丝生命存在过的痕迹也没有任何光,独留我一人在下落,朝着比最底层还要深的地方沉下去。明明没有氧气我应该会马上死去,但对崔佛的爱让我活了下来,却陷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境地。

  

  我想见他,现在,立刻马上。

  

  我跌跌撞撞地从家里跑了出来,朝着脱衣舞娘店的方向冲过去,却在去崔佛家的路上看到麦克汤利和富兰克林从车里下来。

  

  啊……我的爱人已经从我身边离开了。他走的那么快,一丝情意都不曾留给我,我连他的气味都不配拥有也无法拥有,我的爱人早就离开了我的身边。

  

  我还有任何必要再向他那边跑去吗?在他真正想要见到想要碰触的人回来的那一刻我的存在就足够被擦除了。我的爱人不会爱着我这个事实虽然仍然还在对我造成痛苦,但他爱着一个卑劣无耻的背叛者,并且愿意原谅他的背叛这个现实对我而言更加残酷。

嫉妒充斥着我的心灵,我想杀了麦克汤利,哦不,是离开了北扬克顿的麦克迪圣塔。我想帮他除去这个背叛者,实际上,我是想杀了崔佛的心上人,我不想看见他爱上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崔佛自己。

  

  说起来可笑,我像傻逼一样向麦克冲过去,疯狂地用手里的小刀不停地捅在他的身上,脸上,还有全身最脆弱的地方,即使富兰克林向我身上开枪也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他就会爱上我,杀了你他就会看向我,杀了你他就会对我笑,杀了你一切就会变得更加美好,拜托你了,为了这个幸福的世界去死吧,去死啊!!!!!!!!”

 

  就这样,我的第一千次以和麦克同归于尽而告终。不过我却有一个疑惑,为什么麦克和富兰克林不是纯黑白,而像素描人物一样有些立体的感觉。

  

  之后我花了397次轮回用来尝试杀死麦克迪圣塔,先是试着去找到被绑架的地点,但我太无能了,什么都不会,连一个地点都找不到,只能想傻子一样去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看。花了30次轮回找到了地点,然后就打算守株待兔,就在原地等着来解救麦克的富兰克林了。我也尝试过杀死富兰克林来达到目的,不过富兰克林他真的很强,不愧是崔佛的朋友,当然更有可能的是我太弱。反正我一直死了好多次,只能等着他来就麦克的时候杀死麦克迪圣塔。

  

  在这397次轮回中我只成功杀死麦克三次,一次是趁他不注意背后爆头,但这个难度太大了。剩下两次都是是跟到麦克家杀了他。手枪真的很难用,我常常是往他身上打了一枪然后被他反杀,所以只成功了三次。



  嫉妒早就侵蚀了我的心,我有时候都对杀死麦克产生倦怠了,却在想到崔佛对他的感情时又提起了干劲,情敌就应该去死。

  

  可是还是会有累的时候,于是我在一次轮回试着苟活到第四天。对,我找到方法存活到第四天了,主要都是跟踪崔佛的福,我发现单纯地跟踪他就能够活得更久。比如说那次见面,那让我活到了第三天,可是这次第四天我看到了更加让我崩溃的东西,让我觉得活到第四天也不算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了。

  

  我虽然说过想要杀死崔佛,但是一直苦于自己的各种私心没有动手,但这次他太过分了,过分到我一直以来用对崔佛的爱压抑着的死亡痛感都无法再被压下去了。轮回就是噩梦,因为如果没有这个轮回的话我一定一定不会见到这一幕,而是在第一天就死在了崔佛的枪口下。我不想再看到任何消磨我爱意的事了,如果没有这份爱我甚至没有必要存在。我原本以为这个轮回是神的祝福,而眼前的这一幕告诉我,轮回不是神的祝福,而是恶魔的玩笑。

  

  杀了我吧,心爱的人,杀了我,让我从这令人发狂的嫉妒苦海中脱离出来吧。我想死掉,再也不会看到出升的太阳也再也看不到崔佛,我想死掉。

  

  比心爱的人爱着情敌更加令人发狂的是心爱的人在被几次背叛后都愿意原谅情敌,更加痛苦的是又一次救下了麦克迪圣塔。我想我的心真的应该碎在洛圣都,永远都别想触碰到你不是让我难过的,让我崩溃的是崔佛对骗子那份让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好,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你给了他,他并不想要,我却求而不得。当我在街对面看到崔佛亲昵地扔掉麦克嘴里的烟时,我的心被毒蛇咬了一口然后朝着灵魂注射了嫉妒的毒液,腐蚀着我的存在。崔佛脸上这种自在快活的神情我只能在他和麦克一同存在的时候看到,为什么让他露出这样神情的人不是我?为什么麦克迪圣塔就可以?明明那个骗子对崔佛只有不耐和尴尬而已——

  

  我迫切地希望我能立马死去,永远的死去,不再存活于世,受到这该死的嫉妒的煎熬,让整个喉咙都像被灼烧一样,呼吸都带着血的味道,我一眼都不像看到这两人的亲昵举动。于是我挖出了自己的双眼,可是我的耳朵隐约还能听到他们的对话,所以我折断眼镜腿,用眼镜腿捣烂了耳膜,但我仍然能够感觉到他们还站在一起,就在我的对面,举止带有让我想要死亡的暧昧气息,我无法再忍受下去,最终选择用枪自杀。 

  

  死前我有些好奇,麦克在我的眼中并不像那些人一样有移动的色彩,反而像崔佛一样是正常的,站在一起就像他们两个就只能

配在一起更加折磨我那可怜的仅剩一点不到理智。但是我意识到了,最让我痛苦的不是麦克迪圣塔活在这个世界上,而是崔佛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对麦克特殊化。我应该解决源头,而源头就是我心爱的人,我想我可以硬下心肠了,在经历了一千四百次的死亡后杀死我心爱的人。

  

  我要杀死崔佛菲利普,我要温柔杀了他,让他像孩子一样乖巧地躺在我的怀抱里,在失血带来的昏沉中死去,然后我才可以拥抱住我最为珍贵的宝物。

  

  我要吻他的眼睛,他那看向别人的眼睛,我要吻他的脸庞,他那被血沾染的脸庞,我要吻他的手指,他那杀死我超过一千次的手指,我要吻他的身躯,他那不属于我的强壮身躯,我会像朝圣者一样虔诚地吻他的脚背,他那踩在我热烈感情上的脚,最后亲吻他的嘴唇,他那发紫的失去血液的僵硬嘴唇,我会吻到他,我会触碰到他。

  

  我还要吃掉他,我要啃噬他的骨,大嚼特嚼他的肉,品味他的血,舔舐他的皮,我要吃掉他,我要吃掉我的爱人,这样他就不会被别人所拥有,也不再会不乖地触碰其他人来激起我的嫉妒,永远永远和我合为一体。然后在消化掉崔佛后自杀,这样我们就再也不会分开了。

  

  那么就这样做吧。

  

  崔佛真的很强,不过还好我在轮回开始前就已经跟踪了他很长一段时间了,我太了解崔佛了,现在只差找一个最好的时间杀死他,我只想杀死他一次,在一个最漂亮的地方,在一个最漂亮的时间,我想好好的疼爱他,我想美美的享用他。

  

  在一千四百二十次的时候,我把地点定在了轮回第一次开始的地方,那是我们命运终于交织在一起的开始,象征着我们的结局一定是命中注定,是神让我们走到一起,让我得以实现我的夙愿,触碰到崔佛。

  

  而第几次杀死崔佛比较好呢?我觉得7这个数字不错,神创造世界也用了七天,而我们触碰到你最后的结束次数也是七,多么令人心动啊!

  

  我又一次地站在窗边,现在正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我的爱正在等着我!我仔细检查了穿着,带上我最喜欢的手表,喷好香水,缓慢且坚定地向目的地走去。

  

  连续的枪声响起。

  

  崔佛感觉很糟,不能再糟糕了。他被人击中了,连着三枪,其中两枪连着夺走了他的行动能力,让他无助地倒在马路上,一个劲地留着血。还有一枪正中他的胸膛,应该是肺的位置,因为他现在感觉呼吸完全收到了影响。

  

  下雨了吗?崔佛想要看清拦在他眼前的东西,有连续的水滴在他的身体上,有的滑进嘴唇,确实泪水的苦涩味道。杀了我的人在哭?他昏昏沉沉地想,闻着来人身上明显的火药味,杀了我为什么要哭,杀了老子这么不划算吗!他又生气起来,嘴里嘟嚷着骂人的词汇,但因为失血过多全部都只是停留在嘴边没有说出口。

  

  血越流越多,意识也越来越模糊了,崔佛只感觉自己的身子很痛,像是有狗在啃噬自己的身体一样,还有咀嚼声和舌苔舔过敏感地区的粗糙感,但这些感觉都不是很明显,都隔着一层很厚很厚的玻璃,有些奇妙的延迟感。

  

  我很确定我遇上了变态,崔佛想。因为他在吃我,就像我吃别人一样吃掉我,一边吃还一边流泪,泪水会让肉变难吃这一点都不知道的话绝对就是新手了。还在雨里吃,血可是会被弄脏的!在马路上吃也不怕警察,嘴里还念着什么爱什么的,绝对就是变态了。只要吃人的都是变态!

  

  我希望他能吃快点啊……不要再亲来亲去了……崔佛在失去意识前这么想。

  

  崔佛快要被吃完了,我遗憾的在他的额头印下一个吻,他终于闭上了眼睛,嘴角也放了下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安静。我的爱人就躺在我的怀里,他的一部分身躯在我的胃里,我的泪水在他的口中,我们融为了一体,我们成为了一个人。

  

  啊,成为了一个人是多么让我欣喜若狂,我的所有的空虚都被填满,我从未如此地满足过,我从未如此地幸福过,这个世界也变了,不再是黑白而重回了正常,我赢回了自己的美好生活,我得到了我的爱。

  

  在最后的最后,我把地上倒满了汽油,抱着崔佛,让火焰包围了我俩。崔佛最喜欢汽油了,他也喜欢火焰,如果我们一同被火焰烧死,那么骨灰想必也会融为一体吧?我这么想着,在熊熊烈火中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崔佛觉得一切有点不大对劲,他感觉自己不是第一次站在这个街角杀死这些人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人杀的太多脑子出问题了,反正感觉自己在这里站了一年多了。在杀死最后一个奇奇怪怪的穿着西装的人,他退了几步,把枪扔在了地上。

  

  “妈的,到底是哪里不对啊,自从从北扬克顿回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他嘟嚷着,快步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还不知道,他曾经有一个狂热的爱慕他的人,因为有一次不小心卷入了他的杀戮中,结果和他开始了一场太长太长、长到几乎望不到头的轮回。这场轮回以那个追求者杀死了自己心爱的人并吃掉他并且两人共葬火场作为结局,又会以一场火焰作为开始。

 

  电话响起。

  

  “富兰克林,怎么了?”

  

  “没问题,老兄,你说什么都行,去城东布罗大道的那些空地去怎么样?”

 

  一切又一次开始了,我开始期待这次将会上演的戏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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